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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申請條件:在過去一年具有下列情形者,
    一 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而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。
    二 家庭或本人遭逢變故或意外災害致生活限於困境者。
    三 家境清寒,且出具政府相關機關開立之證明者。 

※本學期僅開放申請第二類清寒急難助學金,每人只能申請一次,上學期獲得傳伴清寒優秀獎學金者,不得提出申請。

  • 請備妥資料於114年5月12日(一)17:00前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。
  • 相關網址:https://ithu.tw/d7wn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