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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申請條件:1.具清寒證明之優秀學生。2.學士班前學年班排前25%、碩博班前學年學業成績等第積分平均GPA 3.76以上。3.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。4.至少通過一學期勞作教育。
  • 獎助金額:3萬元
  • 請備妥資料於114年5月8日(四)17:00前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。  
  • 相關網址:https://ithu.tw/pDWAq